据上海广播电影电视剧节目中心人士介绍,目前该市各家电视台拍摄制作的节目首先由电视台使用播放,两年后,这些音像资料集中到节目中心统一保存管理,其版权亦由中心代理。如果演员事先与电视台签定了协议,声明此节目仅供录像、播出,电视台就没有出版权。不然的话,电视台就可以把节目提供给出版商出版发行,而无需征得演员的同意。这是有关著作权法规所明文规定的。杨飞飞发现的VCD及徐玉兰主演的越剧《红楼梦》VCD等都是由该中心向出版社提供的版权。
有关专家认为,过去一般以为戏曲节目已经退出市场了,摄录单位能把镜头对准戏曲演员就很不容易了,因此对其“版权”不当一回事。如今有人来争“版权”问题,恰恰证明这些传统戏曲节目还有市场。希望摄录和出版单位认真研究一下这个市场,给演员应有的酬金,更好地摄录戏曲名家的传统节目。